最新公告
  考试信息
  考试动态
  公务员考试
  合格标准
  合格人员
 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
关于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
2006-11-25 00:00:00 作者:考试中心 来源: 文字大小:[][][]

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事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:
  根据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,经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有关部门协商,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  一、 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
  (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)。
  二、 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,确认
   无误后,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,并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,于11月15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,备案数据作为发放证书的依据。
  三、 按照有关文件精神,请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,
  并抓紧做好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。
  附表: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(略)

二OO六年十一月一日

您是第位访问者  宁ICP备05001122号
版权所有: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邮件:office@nxpta.gov.cn
联系电话:0951-6198143 中心地址:银川市湖滨东街83号4楼 邮政编码:7500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