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公告
  考试信息
  考试动态
  公务员考试
  合格标准
  合格人员
 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
关于2006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
2006-11-25 00:00:00 作者:考试中心 来源: 文字大小:[][][]

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事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:
  根据2006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,经与商务部有关部门研究,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  一、合格标准

专业名称

科目名称

试卷满分

合格标准

国际商务专业

国际商务师

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

100

60

国际商务专业知识

100

60

业务外语科目:具有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60分及以上的考试成绩通知书或持有原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合格证

外销员

外经贸综合业务

100

60

外经贸外语(英语、日语、俄语、法语的笔试和口试两部分均为)

100

60

  二、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,确认无误后,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,并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,于11月24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,备案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。
  三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,请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,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。

人事部办公厅
二 ○○六年十一月十一日

您是第位访问者  宁ICP备05001122号
版权所有: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邮件:office@nxpta.gov.cn
联系电话:0951-6198143 中心地址:银川市湖滨东街83号4楼 邮政编码:7500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