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公告
考试信息
考试动态
职业技术资格考试
执业资格考试
公务员考试
合格标准
合格人员
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
二OO八年全区各级机关统一招考公务员领导小组
关于对持假学历证书考生的处理决定
2008-8-1 作者:考试中心

  在二OO八年全区各级机关统一招考公务员报考资格审核中,经查实李潇骁等5名考生(名单附后)所提供的本人学历证书系伪造。根据《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违纪处理暂行办法》,经自治区招考公务员领导小组研究,决定处理如下:
  取消李潇骁等5人的二OO八年报考公务员资格;自二OO九年起三年内不得报考全区各级机关公务员。
附名单:
  李潇骁(准考证号:10164074620;身份证号:640103198312021813);
  禹建华(准考证号:10164173604;身份证号:642221198505014097);
  闫启智(准考证号:10164174208;身份证号:642221198407173094);
  马振兴(准考证号:10164110624;身份证号:642103198301012956);
  白 文(准考证号:10164240110;身份证号:64212719810320101x)

二OO八年全区各级机关
统一招考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
二OO八年七月三十一日

您是第位访问者  宁ICP备05001122号
版权所有: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邮件:office@nxpta.gov.cn
联系电话:0951-6198143 中心地址:银川市湖滨东街83号4楼 邮政编码:7500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