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、县(区)人事(人事劳动保障局),区直有关部门,中央驻宁有关单位:
根据人事部办公厅《关于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》(国人厅发[2007]148号)和人事部考试中心《关于做好2008年度二级、三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[2007]83号)精神,现将我区2008年度下半年二级、三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(笔译)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等级划分与专业能力要求:
(一)二级翻译(笔译):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良好的双语互译能力,能胜任一定范围内、一定难度的翻译工作。
(二)三级翻译(笔译):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一般的双语互译能力,能完成一般的翻译工作。
二、考试时间及科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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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
11月9日 |
上午9:30-11:30
二、三级笔译综合能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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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2:00-5:00
二、三级笔译实务 |
三、报考条件
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恪守职业道德,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,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,报名参加相应语种、级别的考试。
四、报名办法
我区2008年度下半年二级、三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(笔译)实行网上报名。报考人员须经过“网上报名”和“报名确认”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。
(一)网上报名
网上报名时间为:2008年8月18日上午9:00起至9月5日下午5:00截止。在上述报名时间内,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(网址:http://www.nxpta.gov.cn)进入我区二级、三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,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。
(二)报名确认
报名确认时间为:2008年9月1日至9月5日,确认地点为:宁夏人事考试中心(银川市湖滨东街83号4楼)。咨询电话:(0951)6198282,6198143。
各单位或考生持规定的“报考材料”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进行“报名确认”,完成报名手续。
(三)网上报名两个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、方法和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1。
五、相关要求
1、考试收取费用按照国家发改委价格[2004]1086号文件执行。具体标准是:二级翻译(笔译)535元,三级翻译(笔译)445元。
2、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,试卷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。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、橡皮和2B铅笔(填涂卡用)。参加“笔译实务”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正规出版的纸质英汉、汉英词典各一本。考试时不能使用考试大纲。
3、有关考试大纲、培训教材等相关事项,请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相关邮购业务。联系电话:010-68995947 、683282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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